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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 |
城镇每人每年增长1570元,农村每人每年增长900元 | |
- 2013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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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许君丽 报 道 □通讯员 梁锦江 林伟强
本报3月28日讯 28日,记者从威海市民政局获悉,清明节来临之际,威海市进一步做好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工作,进一步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其中,城镇烈属每人每年增长1570元,农村烈属每人每年增长900元。同时,民政部门将对烈属实行医疗二次救助优惠政策。 2013年,威海市烈属定期抚恤金进一步提高,城镇烈属由每人每年10600元增长到12170元,增长幅度达14.8%;农村烈属由每人每年6150元增长到7050元,增长幅度达14.6%。由于今年第一季度的定期抚恤金已按旧标准发放完毕,因此清明节前后,威海市民政局将组织各市区对烈属的定期抚恤金进行补发,确保烈属抚恤金早日发放到位。 为解决抚恤定补烈属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威海市还对烈属实行医疗二次救助优惠政策,即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烈属,其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费用,在医保报销以后,个人自负的住院费用均可得到45%的医疗补助;其门诊费用与个人支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之和年累计负担超过400元的,超出部分还可享受30%的补助,年最高补助额都不超过1000元。此外,烈属在定点医院就医时还可享受其他医疗优惠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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