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韩素环 王翥) 无电动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到了网上摇身一变成了“国内最先开发电动车辆的企业之一”、“电动四轮车专业制造企业”。近日,这一涉嫌虚假宣传的企业被周村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当事人将被罚款30000元。 3月18日,周村工商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某电动汽车公司在互联网上进行虚假宣传。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网络进入该公司网站首页,发现确如举报所称,企业在网站里宣传“公司是一家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电动车生产企业,是国内最先开发电动车辆的企业之一,是电动四轮车专业制造企业”等内容。 在固定证据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门口上方悬挂“电动轿车”字样,但该公司既无电动汽车的生产资质,也无其宣传的设备和声誉。 据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为了扩大影响、吸引顾客,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与自身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相关信息,使信息浏览者对当事人的企业固定资产、占地面积、年销售额等多项内容产生错误的判断,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目前,此案已调查完毕。根据调查结果,工商部门拟对当事人做出罚款30000元、限期整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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