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3月28日讯(记者 杨霄) 28日,记者从枣庄市教育局获悉,经过初步认定,枣庄市将有224名特殊考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目前特殊考生名单正在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据介绍,在公示的名单中,少数民族考生占绝大多数,共有210名。对于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其他14名特殊考生为,6名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1名获得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的毕业生,7人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全国学科竞赛省赛区一等奖1名,如未被保送,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各1名,以及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3名,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优先录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享受加分和降分照顾条件,只选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据了解,按照省招考院的要求,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各市招考办复审后的名单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资格以及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参与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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