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公租房租金标准公布 |
沁园新居基准租金标准为7.96元/平方米·月,孙村公租房(南区)为3.66元/平方米·月,均可上下浮动5% | |
- 2013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讯(记者 修从涛) 近日,高新区公布了由区财政投资建设的沁园新居和孙村公租房两处公租房项目的房租标准。根据标准,沁园新居和孙村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将按房屋建筑面积征收,其中沁园新居基准租金标准为7.96元/平方米·月,孙村公共租赁住房(南区)基准租金水平为3.66元/平方米·月,两大公租房项目基准租金标准均可上下浮动5%,具体标准将由执收单位与承租人合同约定。 根据标准规定,公租房房租收入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公租房租金执收单位也将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租金收取场所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 据了解,这两处公租房房租标准是由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10〕32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2〕45号)文件的基础上,委托专业价格认证机构对两个公租房项目同地区市场平均租金进行测算制定的,试行期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