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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经过三代要循环使用? |
省城墓位未超三代人,20年后交管理费 | |
- 2013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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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王光营) 29日,有媒体报道,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墓地经过三代人循环后,荒废墓位可以重新循环使用。对此,济南市民政局表示,省城公墓时间较短,尚未出现三代人之后的墓位,但超过20年的要交一定的管理费。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到“十二五”期末,城市公益性公墓将满足公民逝后的基本安葬需求。虽然现有墓园紧张,但各地政府会不断调整公墓建设规划,增加新的墓位数量。根据国际经验,墓地经过三代人循环后,部分墓位会荒废,可以得到重新循环使用。 对此,网友认为,如果是传统土葬的话,坟头过了三代人,没人添坟可能会自然平掉。现代公墓是水泥修的,那样的话墓地只能越来越多,重新循环利用是个大趋势,与其这样,还不如把骨灰撒入大海或者树葬。也有网友说,按照这个意思,过了三代人之后可以把墓穴打开,把骨灰取出来再放进新的?原来的骨灰放哪里?怎么确定墓穴是否荒废了?即使荒废也不应该这样。 “目前济南合法经营公墓中超过20年的仅有玉函山安息园和玉顶山公墓两家,超过三代人的还没有。”对此,济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获悉,2010年3月21日,济南市物价局已做出规定,对已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执行期为5年,期满后需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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