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张育源 杜学增) 近日,宁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审核发现,居民赵某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还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养老金,追缴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1125元。 按照社保政策规定,社保参保人员只能参加一种社会养老保险,不可重复参保。经查实属重复享受、拒不按规定退回的,将暂停其社保待遇。近期,宁津县开展清理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重复领取社保待遇人员42人,已追回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3人,依法追缴重复领取的社保基金4000余元,停发其他39人社会保险待遇,并全力追缴重复领取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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