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陈相林) 3月31日,记者从日照市文广新局获悉,日照已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日照现有两批共27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3月31日,日照市文广新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日照已公布了两批27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其中5人被省文化厅公布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在这些传承人的带动下,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满江红、渔民号子、线狮、拔跌等非遗项目传承人队伍都得到发展壮大,通过组建表演团体,开展巡演活动,推动了保护传承。 ◇申报条件◇ 属市级非遗名录项目的传承人,并已经被区县文化部门公布为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完整掌握该项目或掌握其特殊技能,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推荐程序◇ 为本人自愿,并经所在乡镇文化站(单位)推荐,向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项目保护单位经征求项目所在乡镇文化站(单位)的认可后,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要求向区县文化部门提出推荐名单。区县文化部门根据推荐材料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5月上旬申报至日照市文广新局。 日照市文广新局将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复核审批等环节,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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