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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救助捐款者是“买卖生命”
  • 2013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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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元鹏
  “今后捐款者在遭遇困难时可优先得到救助,并可获得相应表彰。”近日,江苏盐城市红十字会通过了《盐城市红十字会捐薪会员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国建立捐薪回馈激励机制。此“办法”一经报道立刻遭网友炮轰,对此,盐城红十字会表示,此“办法”尚在讨论中,细节仍需修改。(4月1日《新京报》)
  无论细节怎样修改,都难以改变“买卖生命”的嫌疑。无论是穷人的一分钱,还是富人的一万元,爱心的分量都是一样的,可这家红十字会却把它分出了三六九等。他们规定捐1万元的为铜章,10万元以上的为银章,50万元以上的为金章。可以想到的是,这些“章”的区别是什么,就是在遭遇突发灾难和患重大疾病时被救助的先后顺序不同。我想问盐城红十字会一个问题:假设一辆车在贵地发生车祸,而恰巧车上有你们的会员,而且这些会员分别带有金银铜三种牌子,你们打算怎么实施“等级”救助,对那些没有“救助牌”的人员又如何处理?
  红十字会是公益性质的,并非保险公司。在大家对善款管理诟病的今天,当思如何让爱心人士重拾对红十字会的信心,而不是走旁门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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