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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费按原价80%
  • 2013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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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正式考试场地要交“租车费”、补考不过要交“补考费”,甚至跟着驾校教练练习路考,还要交“饭费”。对于这些目前我省驾驶员培训市场的乱收费情况。1日新颁布的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对驾校的收费范围做了明确规定。
  在山东省物价局新颁布的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中,规定除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可按定价另行收取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和其他费用。
  同时,对于考试不合格学员继续培训的,培训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对中途退学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
  另外,对于新旧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衔接的问题,山东省物价局表示,随着驾驶员培训费新规的实施,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得对按照原规定缴费但却未接受培训的学员加收费用,对按原收费规定缴费中途退学的,退费计价也应按原收费标准计算。
 本报记者 崔滨
  实习生 徐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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