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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告牌的管理不能止于审批
  • 2013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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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部门以责任自负的理由,把出力不讨好的后续监管推给了企业,而缺乏责任心的企业又把这种风险转嫁给了市民,使得广告牌下的行走成了“生死有命”的冒险。
  □本报评论员 崔滨

  一场春季常见的大风,竟然吹倒多处广告牌,群众为之付出代价的不仅有财产,还有可能无法挽回的生命。市民不禁要问,扮靓城市、方便市民的广告牌何以成了不可捉摸的“杀手”?这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
  广告牌的设置都有审批程序和施工验收标准,但令人遗憾的是,审批程序走完、现场验收合格后,广告牌后续的安全维护和质量管理,转眼就成了“谁安装谁负责”。但可以想到,在没有管理部门后续监管介入的情况下,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能有多大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去维护那些需要不断投入的城市广告牌呢?相关部门以责任自负的理由,把出力不讨好的后续监管推给了企业,而缺乏责任心的企业又把这种风险转嫁给了市民,使得广告牌下的行走成了“生死有命”的冒险。所以,从管理的角度看,广告牌下的事故并非天灾,而是人祸。
  从近期接连发生的事故可以看出,一时的突击并不能真正堵上安全隐患。只有以常态机制把安全责任明确到部门或个人,广告牌才能不再成为市民头顶上的“杀手”。这就需要管理部门主动转变作风,改进职能,由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对广告牌的管理绝不能止于审批,而应该把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上。比如对广告牌的定期检查,管理部门应该对企业施加一定的强制措施,像重视室内消防一样重视户外广告。
  几乎每个城市的广告牌都多得数不胜数,管理起来确实很琐碎、很辛苦。管理部门是知难而上,还是“一推六二五”,关键在于有没有心系人民的责任心。打造安全城市,就应该在管理的细节上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否则,今天出事的是广告牌,明天就可能是下水道、电线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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