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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网店发票它是打击假发票的杀手锏
网络发票昨起实行
  • 2013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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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1日讯 (记者 刘红杰) 4月1日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这被一些人误读为“网店征税令”,网店“免税”时代终结。税务部门提醒,网络发票不等于网店发票,二者有很大的差别。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对“网络发票”的定义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4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根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核定其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的种类、行业类别、开票限额等内容。
  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胡恒介绍说,网络发票并不是针对网络交易或者网店专门发行的一种发票,而是对广大的纳税人过去使用的发票的一种开具形式的变化。虽然网络发票与网店、网购都带个“网”字,但网络发票与网店开发票完全是两码事。
  据介绍,纸制发票与网络发票唯一的差别就是网络发票开具后,它的发票信息直接传送到税务机关,进行数据留底,方便以后查询。
  据悉,早在几年前,我省青岛、潍坊、威海等地国税部门已经开始推广网络发票。4月1日,山东省内首个地税网络发票系统也在青岛全面上线运行。
  税务部门表示,实时性是网络发票的最大特点,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税务部门网络在线发票应用系统,输入发票信息,打印纸质发票,实现在线实时开票,并同时向税务机关传输发票数据信息。在为纳税人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发票对于打击虚假发票可谓“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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