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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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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宋立山 任志方 陈玮 见习记者 董鹏飞 实习生 孙笑阳 周媚 作为济南市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重要尝试,与以前的审批流程相比,建设项目审批“一号通”有不少新的亮点:总窗口受理,一窗式服务,剔除体外循环;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联式审批,加快项目落地速度;全程跟踪督办,问责审批超时限。 亮点一 一窗式服务 在此前的审批流程中,因为授权不充分,大厅里各个窗口收件以后,得回到各自的行政职能部门办手续。实行“一号通”之后,在最前端设置一个总受理窗口,项目单位将相关材料交上来,总受理窗口初步审核,如果缺什么材料,一次性告知对方补办。从发改委立项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一直到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最终办理房产证,都在一个办事大厅办理。可以杜绝体外循环,不让项目单位在市、区之间或者不同部门之间来回跑。 亮点二 串联改并联 按照此前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先到发改委立项,再到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然后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一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并办证,这些审批是有先后顺序的,有不少前置审批。前置审批未完成,后一项审批就没法展开。也就是说,如果有一项前置审批卡了壳,后面的审批就干着急。这就好像串联电路中,如果有一截电线有故障,后面的灯都不亮。 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副主任孟维禄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一窗式模式下,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联式,一旦总受理窗口受理申请,将会通过电脑系统,同步发送到各个审批窗口,每个窗口先假定其他审批通过,先行展开本窗口的审批工作,哪个窗口遇到问题都会直接告知申请单位,不影响其他窗口的审批工作,这无疑将极大加快审批速度。 亮点三 超时要问责 《办法》规定,总受理窗口通过“一号通”管理系统,对各部门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审批服务时限到期前1天,总受理窗口应询问和催办;审批服务时限超时时,总受理窗口应督办,部门窗口应向总受理窗口作出书面说明。比如,一项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是10天的话,如果相关部门7天还未办理完毕,系统就会亮起“黄灯”,提醒某些部门提高办事速度;如果不按时完成审批,系统就会亮“红灯”,相关部门就会被问责。 另外,市、区监察部门还将加强对“一号通”运行管理的监督监察。对应进未进审批大厅,擅自设定审批事项、要件及条件,无故超时审批或缺席联合审批的,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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