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杨霄 通讯员 宋媛媛 刘金霞) 一市民在某美容会所办理预付式美容年卡,初次美容后感觉不适,要求退还卡费遭拒,经消协调解后,最终退还卡内余额。 近日,薛城区一消费者董女士在某美容会馆预付3980元办理美容护理年卡一张,第一次接受面部美容服务后她感觉不适,便要求美容会馆退还预付款。美容会馆负责人认为所用美容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材料齐全,产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而董女士面部不适只是个人感觉,没有相应证据,拒绝了董女士的退款请求。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董女士在薛城某美容会馆购买了美容护理年卡,年卡内预付金额为3980元,该美容会馆也承认董女士购买年卡和接受过一次面部护理的事实。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美容会馆收取董女士一次面部护理服务费用80元,并将卡内余款3900元一次性退还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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