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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车祸出手施救被撞骨折,治疗出院后又得了骨髓炎
见义勇为英雄陷入医疗纠纷
  • 2013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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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报料
  鱼台小伙陈海龙,在救因车祸被困车内的两个孩子时,不幸被一辆大货车撞倒,身体多处骨折,住院治疗后又患骨髓炎。司法鉴定分析表明,陈海龙患骨髓炎,医院诊疗不当是主因,而医院对鉴定报告不认可。陈海龙要求医院赔偿至今未果。
□记者采访
  4月1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市人民医院见到了拄着双拐来医院复查的陈海龙,他的右小腿裹着厚厚的纱布。
  据介绍,2011年10月7日6时30分许,日兰高速公路菏泽段因大雾发生交通拥堵,陈海龙一行3人从新疆运货回济宁途中正好行至此路段。突然,从后方传来一声巨响,接着听到两个孩子的求救声。一辆黑色轿车一头扎进一辆大货车底下,驾驶员当时就不行了,副驾驶座上的女子也已昏迷,两个孩子哭着喊救命。陈海龙打开车门迅速将两个孩子抱了出来。这时,一辆红色大货车又突然撞上这辆黑色轿车,将陈海龙撞倒,造成他身体多处骨折。受伤的陈海龙被送往菏泽市立医院救治。事后,陈海龙被菏泽市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感动菏泽、济宁提名人物,鱼台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陈海龙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前不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赔偿陈海龙11万元。肇事方不服从判决,向菏泽市人民法院上诉。“官司打了一年多,几天前菏泽市人民法院刚受理了上诉,不知要等多久才能等到结果。”陈海龙说。 
  “出院后本以为回家疗养一段日子就没事了,没想到又得了骨髓炎。”陈海龙说,2012年11月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诊断为右胫骨骨髓炎。“如果当初治疗得当,就不会得骨髓炎。”陈海龙说,他在济宁做了司法鉴定,鉴定分析表明,菏泽市立医院在对陈海龙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诊疗过失与患者右胫骨骨髓炎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为主要原因。陈海龙多次找菏泽市立医院要求赔偿但一直未果。
  4月1日下午,记者联系菏泽市立医院医患纠纷办公室,一位牛姓主任告诉记者,对于济宁的鉴定报告院方不认可,目前医院领导已经知道此事,多次与陈海龙家人协商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牛主任称,陈海龙的单方鉴定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应当由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和司法机构鉴定,需要双方委托,陈海龙在做鉴定时没有通知院方,所以不予认可。  本报记者 岳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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