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陈兆甫 王阳) 因经营不善赔了不少钱,夏某为躲避债主催债,竟玩起“躲猫猫”。近日,黄岛区法院执行局冻结夏某银行账户,逼夏某主动出面偿还欠款。 2011年11月,夏某因资金短缺向朋友黄某借款6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结果因生意不顺,夏某未按期还款,黄某多次催要未果,将夏某诉至法院。法院要求夏某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付清借款本息。但在规定的期限内,夏某仍未还钱。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夏某谎称手里没有钱,执行只能以货抵债,否则宁愿被法院拘留。在遭到申请人黄某拒绝后,夏某又摆出一副无所谓的姿态,坚称没钱还债。之后,夏某干脆更换手机号码和住所,玩起了“失踪”。 执行法官分析认为,夏某一直单独或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不可能没有银行账户。于是,法官到各大银行查询夏某银行账户,终于在一家银行查询到一个以夏某身份证登记的账户。账户虽然余额不多,但往来明细中有大量入账、转账交易,极有可能是其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账户。执行法官当即冻结该账户,希望通过此举逼夏某现身。 3月29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了夏某打来的电话。原来,夏某的账号被冻结让业务伙伴对他的信誉产生了严重怀疑。夏某按捺不住,只能硬着头皮主动找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希望法院尽快将其账户解冻。4月1日上午,夏某将案件款交至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