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2日讯(见习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孙延玲 滕孝海) 拖欠36名农民工工钱不还,跑到苏州去逍遥。近日,岱岳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某。这是刑法修正案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规定为犯罪以来,该院依法办理的首例案件。 2011年4月,许某雇佣了数十名农民工,为岱岳区某乡镇承建3栋回迁楼,这3栋楼由许某包工包料。当年8月工程完工后,36名农民工还有254156元工资没发,农民工多次找许某讨要工资,许某拒不支付。2012年4月,讨薪农民工发现,许某电话打不通,住址人去楼空。 农民工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2012年8月6日,劳动保障部门向许某下达通知,责令其在两周内支付所欠工资,并将此通知送达许某所属公司。但在规定期限内,许某不肯露面。公安机关于2013年1月30日立案侦查,对许某上网追逃。 2013年2月,许某在苏州工业园区一网吧内被苏州警方抓获,到案后,许某供述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逃匿的事实。岱岳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许某。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规定为犯罪以来,岱岳区检察院依法办理的首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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