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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大货车“野蛮驾驶” |
为期6个月,同时,重点检查从事货车、货箱改装企业 | |
- 2013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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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4月2日讯(记者 袁鹏 通讯员 宋健 刘峰 王爱华) 2日记者获悉,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按照省交管局统一部署要求,决定自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据悉,货车类型的车辆一直是道路交通违法肇事的重灾区。道路上货车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证无牌车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野蛮驾驶行为,长期以来危害着公共道路交通安全。为此,按照上级部署,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用六个月的时间对货车的这十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4月10日前,支队车管所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本地货车及驾驶人数据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列出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具体信息。建立隐患车辆及驾驶人专门档案,制作货车异常数据表,通报各交警大队开展排查。 4月底前,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的货车及驾驶人逐一告知,提示货运企业、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检验、审验业务,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同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建议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的暂停运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限期办理检验、审验。 交警将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发放货车安全隐患排查表,由货运企业自行排查。排查和整改结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民警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督促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会同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汽车改装和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事货车、货箱改装企业,发现从事非法改装的,依法严肃处罚。 4月1日行动第一天,全市交警系统共检查货运车辆2100余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00余起,超载违法行为5起,安全设施不全5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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