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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表示,仅靠批评制止和教育收效不大
济宁将对闯红灯行人开罚
  • 2013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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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行人沿防护栏过马路,还边走边打电话。  汪泷 摄
  本报济宁4月7日讯(记者 汪泷) 3月下旬开始,济宁市文明办联合济宁市交警支队,开展“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近日,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济宁或将对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行人进行处罚。
  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全民健身广场东南侧的十字路口。执勤交警告诉记者,这个路口不文明交通行为比较严重,除了十字路口常见的闯灯、越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之外,在周边道路上,违章过马路等行为也比比皆是。采访中记者看到,两名市民由南向北横穿马路,然后沿机动车道中央的栏杆行走,到机动车左转待转区时左拐横穿马路。这里距离路口的斑马线不足30米,横穿马路时,两人还一直在打电话。
  11点20分,在吴泰闸路与供销路的交叉路口,由于南北向的道路狭窄,这里不具备洸河路渠化路口的机非分离,行人、电动车等红灯时,大多都越线停靠。“我看这个路口没有那种行人指示灯,所以就直接走过来了。”一名行人在闯红灯后,面对记者的提问答得很坦然。执勤交警则表示,一些没有设置行人指示灯的小路口,按规定行人与机动车一样,理应遵守红绿灯的指示。
  济宁市交警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副大队长李春东告诉记者,此前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多数是采取劝导、教育等方式,拒不遵守的才没收车辆,对行人则只能是以制止为主。“除此之外,我们还启动了‘小手拉大手’活动,走进校园宣传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影响到自己的家长,懂得遵守交通规则。”李春东说。
  李春东表示,现在国内不少城市都已开始对行人闯红灯进行处罚,他们现在也已经在进行这方面的论证。“一方面要求有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的行人义务执勤,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对行人现场处罚,或要求其到相应的地点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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