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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药物不得涨价
  • 2013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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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孙景雷) 4月4日,乐陵市物价部门向辖区内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下发《H7N9禽流感相关药品价格提醒函》,加强H7N9禽流感防控期间的药品价格监管,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的稳定。
  该函要求乐陵市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经营与防控H7N9禽流感有关的药品,价格应保持基本稳定,并做到明码实价,严禁低标价高结算,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结算清单制度。该市所有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特别是与防控H7N9禽流感相关的中药饮片价格,在防控期内一律不得涨价。
  此外,乐陵市物价局联合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擅自涨价、哄抬价格、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的将给予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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