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7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贾晓松 张爱英) 生产假冒管材竟然用于住宅小区排水和供暖!近日,福建的金某和淄博的李某因此事进了班房。 原来,2011年夏天,福建的金某找到承建淄川某住宅小区的开发商,自称是某品牌管材济南地区的总经销,要承包该小区的管材业务。开发商经过接触,觉得金某提出的报价比较合理,便与金某签订了供货合同。此后,该小区建设用的PVC管材都由金某供货。2013年2月,某品牌公司工作人员到小区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小区正在使用的PVC管材商标不规范,遂立即停止使用,并对管材进行了检验认定。经检验发现,工地上所用的15000多米PVC管材居然都是假货,且一部分已经进行了安装,发现这一情况后,开发商立即对已用管材进行了拆除更换,并第一时间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经查,金某在未经某商标持有人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委托淄博的李某等人为其生产假冒PVC管材,用于淄川某小区的排水及供暖管材安装工程,先后生产销售假管材2万多米,价值70万余元。 目前,金某、李某等涉案4人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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