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粟山停车场按车次收费不管停多久一口价收钱 |
| 物价部门称停车场产权属社区,可自主定价 | |
- 2013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4月8日讯(记者 宋立山 实习生 周昌) 近日,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清明节他去济南市殡仪馆祭奠已故的亲人时,旁边的粟山停车场不是按照小时收费,而是不论时间长短,每车次收5元或10元。他认为这样的收费方式不合理。物价部门解释说,停车场的产权属于王炉社区,可以自主定价。 5日,杨先生与家人驱车去济南市殡仪馆祭奠亲人,一共开了三辆车,一辆轿车,两辆越野车。殡仪馆旁边是粟山停车场,他去泊车时,传达室的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先交10元钱停车费。杨先生有些纳闷,“停车场白天不都是按照小时收费吗?为啥要先交10元钱?”对方给出的答复是,粟山停车场并不是计时收费,而是按车次收费,轿车一次5元,越野车一次10元。 杨先生认为这样的收费方式不合理。他说,按照济南市相关规定,对于小型车辆,停车场白天的收费标准是每小时2元,不分轿车和越野车。他们祭奠亲人一般只需一个小时左右就能结束,如果按照小时收费,这3辆车一共只需6元钱,而如果按次收费,他们需要交25元。 7日上午,记者来到粟山停车场。一位工作人员说,停车场已经有30年的历史,当时由王炉村委会修建,产权属于现在的王炉社区。收费标准是王炉村委会研究决定的,工作人员也都是村里人。停车场按车次收取费用,轿车5元,越野车、面包车10元,商务车、卡车20元,中巴、大巴、依维柯等客车30元,交钱后可以在停车场停一天。停车场的收益上交村委会,用于村务支出。 停车场按次收费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记者致电济南市物价局收费科。一位工作人员说,之前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如果是政府划拨的土地,那么就执行政府定价,但是济南市殡仪馆的停车场情况比较特殊,这是王炉社区的集体土地,停车场也是社区修建的,产权也属于王炉社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的原则,此处不执行政府定价,而是执行市场调节价,由王炉社区根据经营情况自主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