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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打击“舌尖上的犯罪”
烟台公安率先成立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 2013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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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揭牌。 通讯员 孙飞 摄
  □通讯员 红军 王琳 孙飞
□记者 钟建军 报道

  本报4月8日讯 打击食品药品及环境资源类犯罪,有了专职公安队伍。8日上午,烟台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揭牌成立。据了解,在全省地市级公安机关中,这是第一支成建制的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专业打击力量。警方有奖征集线索,举报电话是0535-6297378,举报邮箱是ytssyhz@126.com。
  8日上午,在烟台市公安局一楼大厅里,烟台市公安局长孙运波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揭牌。孙运波说,“以后咱烟台也有了专职打击食品药品及环境资源类犯罪的公安队伍了,要坚决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确保人民生命、生活安全”。
  警方公布了《烟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并公布了市食药环侦支队设立的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是0535-6297378,举报邮箱是ytssyhz@126.com。
  烟台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负责人白贺强说,他们主要负责涉及食品药品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侦办。食品药品犯罪包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化妆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犯罪主要表现为使用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注水肉,在兽药、农药、饲料、食品、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犯罪活动。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主要包括污染环境、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进口、处置、走私固体废物等犯罪活动。 
  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景华称,公安机关将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战,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切实履行好保民生、保平安、保稳定的重大责任。
建联动机制,重点打击食品犯罪
  “已经和烟台市工商局建立了联动机制,其他部门正在谈。”烟台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负责人白贺强说,他们正在与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商谈,打算建立联动合作机制。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涉及多个部门,如果建立了联动机制,不管哪个部门发现了线索,都可以立即组织警力调查并查处。白贺强称,只要老百姓举报或民警摸排到线索,就会立即去调查。
  “今年的重点是打击食品犯罪,维护百姓餐桌安全,然后再延伸出去,打击其他犯罪。”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景华说。
  按照计划,烟台公安将在3月中旬至7月底,重点打击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8月至12月底,在确保食品犯罪不发生反弹前提下,延伸打击触角,把打击矛头对准兽药、农业、饲料非法添加犯罪。 
  据了解,今年以来,烟台市公安机关已立案8起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破案1起,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 
最高奖励30万元
  烟台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负责人白贺强称,欢迎市民举报,根据举报人配合的程度,警方将奖励举报人涉案价值的1%到10%,最高奖励30万元。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将分4个等级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第一个等级是,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积极协助调查,能够详细提供犯罪事实关键证据和票据,按涉案货值金额的8%-10%奖励举报人。
  第二个等级是,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协助查处工作,举报现场物证、书证及其他有效证据齐全,按涉案货值金额的5%-7%奖励举报人。
  第三个等级是,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仅提供犯罪线索,协助查处工作,按涉案货值金额的2%-4%奖励举报人。
  第四个等级是,仅提供案件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经查证属实,按涉案货值金额的1%奖励举报人。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但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本报记者 钟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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