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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3000元就往河里倒废料,黑
两男子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审查起诉
  • 2013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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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郓城4月8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宋明磊) 梁山籍两男子为赚取3000元佣金,竟将10余吨化工废料运至郓城境内,倾倒进用于农田灌溉的河道,导致周边环境严重污染。近日,两男子杨某、王某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郓城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去年10月7日,郓城县杨庄集镇村民刘某到杨庄集派出所反映,220国道杨庄集段北侧河道内发现50余个塑料及铁质大桶,桶内盛装的物品不明,散发出刺激性气味。
  接警后,杨庄集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勘察。紧接着,民警询问了现场人员和附近村民,但并没有人知晓这些大桶的来历。为避免群众接触现场物品及牲畜饮用附近河水造成损失,民警对现场进行保护,并对桶内黑色粘稠液体与白色固体的两种物品进行取样,同时对现场的土壤和河水取样。
  经有关部门对四种样品进行检测,发现四种样品中均含有大量有机化合物,初步判定为有害化工厂废料。是谁将这些有害化工厂废料倾倒在河道内?派出所民警决定查出危害群众安全的原凶。
  经调取事发地周边监控发现,去年10月5日23时许,两辆遮挡号牌的货车进入事发区域;后经调取郓城、梁山边界卡口系统资料,发现嫌疑车辆于10月6日凌晨1时许,向梁山方向驶去。
  办案民警遂循着路线寻踪觅迹,但至梁山县城南外环一带,嫌疑车辆消失,侦查工作陷入困境。后来办案民警经调取海量信息及细微特征比对,确定嫌疑车辆车主。12月10日,民警在梁山南环路口附近将等活的杨某、王某抓获,经审讯,两人对倾倒化工废料一案供认不讳。
  经查,去年10月5日下午,有一男子找到在梁山南环路口附近等活的杨某,称有一批化工废料需要处理,如果能处置掉,支付3000元费用。杨某答应后与王某联系,两人在梁山县南环路路口从一辆外地号牌的大型货车上卸下50余桶化工废料,并连夜运到郓城县杨庄集镇地域,倒入河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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