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高洪超 报 道 □通讯员 宋金玲 姚军平
本报4月8日讯 两天时间,因擅自关闭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文登三家企业的负责人被罚款。文登消防大队的执法力度正在由法人逐渐转向具体的自然人,希望能以此提供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月1日10时许,龙山派出所消防民警走访一家纺企业时,发现这个单位的负责人姚某出于防盗考虑,锁闭了一楼内安全出口。4月2日8时许,民警检查一沙发厂时,发现该单位负责人王某封闭了车间内安全出口。10时许,又发现某电脑绣加工点负责人吴某锁闭了一楼内安全出口。防盗和防火本应两全,以上三人均违反了《消防法》第28条之规定,分别被处罚款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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