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8日讯(记者 张汝树) 8日,本报《商场西街300米现10家“野家政”》一文刊发后,当天,记者从张店区工商和人社部门了解到,由于开中介要有严格的注册资金和场地等限制,从商场西街中介的条件来看,根本达不到相关要求,多数为非法中介。 张店商场西街上二三百米的距离内有10家打着“家政公司”幌子的小中介,这些机构多数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成立中介公司所需要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员工也只是临时搭伙的。 据张店区工商局注册局周主任介绍,商场西街上的这些机构从事的是中介服务的工作,打的却是家政的宣传标牌,存在用语不规范的问题,“而最根本的是无照经营,正规的中介公司需要先到人社部门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然后再以此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有政策要求的,这些小店达不到标准,也就无法办理。”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成立职业中介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场所面积不少于40个平方,法人须有中专以上学历,正式人员不低于3人,有办公设施等,而这些要求,商场西街上的多数小中介根本达不到。 张店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刘队长说,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有“职业介绍”这一职能的机构才可以从事职业中介,否则就是非法中介。“我们将对这些中介进行调查,如果确认其是非法中介,将依法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