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 烟台市住建局日前对烟台市芝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有3家企业被禁止在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 据了解,近年来,积极防范并有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仍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烟建办〔2013〕3号文件精神,对14家企业给予处理。这14家企业分别为烟台开发区卓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宏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芝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峰华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市城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烟台市顺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天祥地暖工程有限公司、莱阳市天运建筑劳务公司、烟台圣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烟台红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其中,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3家企业,自处罚之日起,禁止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 记者 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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