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周浩)8日,奎文工商分局对农贸市场肉鸡制品进行突击检查。在南下河检查中发现,两户肉鸡销售商销售的“白条鸡”没有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执法人员依法下架“白条鸡”30只。 8日,奎文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南下河市场,对市场上的肉鸡制品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市场上销售的肉鸡,需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才能允许销售。执法人员介绍,只有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手续,才能保证肉鸡的质量合格、进货途径没有问题。 执法人员看到,市场上销售肉鸡的经营户,基本上都有当日进货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但是,有两户“白条鸡”的经营业户,在执法人员要求出具相关凭证时,却无法拿出相关凭据。一名经营户说,肉鸡是从中粮潍坊代理进的货,没有质量问题,但是相关的进货凭据忘记带了。 面对两户经营户的说法,执法人员表示,经营户销售肉鸡,必须具备相关的审批程序,才能让市民买到放心肉。在无法提供相关凭据的情况下,单凭经营者一方面的说法,很难让人信服。执法人员对两户在售的30只“白条鸡”予以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程序等待进一步处理。 8日当天,奎文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也对南下河以外的其他肉及制品销售商家进行突击检查,一共检查相关经营主体837户,现场并未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肉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