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9日讯(见习记者 张伟) 9日上午,灵山大街桥洞东侧路南,3分钟内,就有10辆机动车因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受罚,违章司机被罚款100元,扣3分。 9日上午9点,灵山大街桥洞东侧路南,部分机动车抢占非机动车道,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混行,车辆行驶速度缓慢。一些骑自行车的市民只能改走“S”形路线,在车辆间穿行,也有一些市民直接将自行车、电动车抬到人行道上,和行人挤在一起。 10点左右,泰安市交警二大队工作人员到该处执勤时,仍有部分机动车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执勤交警对违规车辆开始处罚。“请靠边停车,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执勤交警告诉违章驾驶员,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相关规定,违章驾驶人被罚款100元,扣3分。 违章司机李先生说,他当时也没多想,看前面车从这边走了,也就跟着过来了。“自2010年拿驾照以来,我还是第一次被罚款扣分,太冤了。”司机董女士说,有这么一次,她以后开车都会长个记性。记者粗略算了算,3分钟里,先后有10辆车因违章占道被罚。 执勤交警说,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大原因,容易导致非机动车驾驶员受伤。执勤交警提醒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占道、抢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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