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赵璐 郭蓉) 博兴的王先生在某诊所治疗近视,明明说好的两个疗程便治好,治疗了四个疗程也不见效果,要求退款却被拒绝。经调解,王先生终于要回了已支付的2600元治疗费。 去年,博兴县的王先生看到县城某诊所门前的宣传广告上称:“祖传秘方,专治近视,疗效显著。”王先生一直佩戴着近1000度的近视镜,看到宣传的广告词很心动,于是到该诊所咨询。王先生被告知,像他这种近视两个疗程治愈,保证视力恢复到1.0以上,治疗费用2600元。 两个疗程下来王先生感觉受的折腾不少,却未见治疗效果,该诊所见状又免费给他增加了两个疗程。 虽然度数提升了一点,但还是没有很大的效果,王先生感觉受骗后,多次要求找到诊所退还治疗费,均遭到了拒绝。 博兴县消协接到申诉后,博兴县消协的工作人员立即与该诊所联系,该诊所表示跟王先生签订的协议上只是说可以“提升”或“改善”,并没有绝对地说“治愈”,而且广告上也注明了只是“疗效显著”,所以自己不能承担责任。经过消协多次上门做工作,该诊所最终承认其治疗方法存在瑕疵,有夸大宣传疗效的行为,同意全额退还王先生的治疗费,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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