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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要求所属单位预防各类传染病——
发现疫情第一时间上报
  • 2013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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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9日讯(见习记者 崔洋洋) 9日,记者从淄博市教育局获悉,该局要求所属各单位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同时上报市教育局。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肠道传染病、流行性腮腺炎等疫情。针对此情况,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感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师生有流感症状,督促其及时就医。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报当地疾控部门,同时上报市教育局。
  据了解,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流感等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避免接触禽类(家禽、野禽)、牲畜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一旦接触过禽鸟或禽鸟粪便,要立刻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稠密场所;如出现流感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看病,或留在家中休息等。
  市教育局同时要求各学校食堂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用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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