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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老总去世,新老总“没钱”
开发商民间借款到期没法还
本报记者李晓东张焜
  • 2013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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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乐县佳苑房地产开发公司以高于银行利息的承诺向民间借款,一些市民投入巨资,本想挣一笔钱。没想到的是,由于该公司原相关负责人的不幸去世,他们的“投资”到期也一直没要回来。4月10日,佳苑房地产一位副经理表示,目前所有账目正在清理当中,这笔钱肯定会还。
市民巨额借款无法要回
  4月10日,昌乐县的王先生说,2009年他曾参与昌乐县佳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筑开发借款,直到2012年共投资了15万元。2012年合同到期后,他想取回本金和利息,却从开发商处得到无法退款的答复。
  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与昌乐县佳苑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协议上写着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锦绣文苑项目工程建设借款事宜达成协议,乙方借予甲方15万元,期限为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还款时间为借款到期后五日内本息全部还清。而且在协议中还注明了甲方所借款全部用于锦绣文苑工程的开发建设,不得挪作它用。
  “不少朋友都投资了,利息比银行稍微高点,比放在银行划算”。王先生说,佳苑房地产在昌乐县开发了不少楼盘,把钱借给他们也比较放心。可是去年9月底王先生觉得房地产不景气,怕钱被套住就想把钱取出来,却得知佳苑房地产原老总去世了,新来的老总答复就是没有钱,再等等。 
  王先生说,去年他及一些同样出借资金的朋友多次找过开发商,得到的答复均是公司没有钱。据其了解,借款给此开发商的大概有260户左右,借款总额十分巨大。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多名参与借款的市民。其中一名刘先生借款200多万元,想取款时也是遭遇了类似的答复,于是起诉了佳苑房地产。
  “钱还不全是我的,还有亲戚朋友的,没成想现在取不出来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最后一次去找开发商时,开发商现任负责人给出的解决方案,相当于自己一分钱没挣还赔了一大笔,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部分房产已因欠款被封
  1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昌乐县恒安街边的一处空地,据王先生介绍说此处就是借款协议中提到的锦绣文苑建设用地,但此时已经被当成了临时停车场。虽然空地临街的一面还有围挡,在围挡之后都是一些杂草和垃圾,有的地方还种上了菜,没有丝毫动工的痕迹。附近小区传达室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只知道这块地的老板去年去世了,并不知道这块地圈起来具体是要做什么用。
  随后记者又到了昌乐县佳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文锦园小区,刚进小区便看到墙上贴着法院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4月1日时张贴的执行裁定书和查封公告。一名刘姓当事人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了该开发商,法院在随后的执行中依据裁定查封了佳苑房地产的14处停车位或车库。  
  据介绍,参与借款的投资人中有不少是来自昌乐县佳苑房地产开发公司内部或关系单位的员工,其中几名这样的投资人表示很无奈,除了等暂时没有别的办法。
  “该房地产公司被查封了不少财产,还有一些楼盘没有出售,资产还是有的,但现金可能不多。如果全都赔偿了借款人,可能这个公司就无法存在了。”一些借款人分析,这是该公司迟迟不肯还钱的原因。
开发商表示一定会还钱
  10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在借款协议中代表甲方签字的昌乐县佳苑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宋进喜。宋经理称,因为2012年9月份的时候,公司前老总不幸去世,导致很多投资想挣利息的投资人慌了神,都纷纷提出要求退款,但是公司换了新老总之后所有的账目正在清理中。
  当记者询问借款协议中提到的锦绣文苑至今未动工的原因和相关建设款项的使用时,宋经理称锦绣文苑是因拆迁等问题一直没动工,而筹集来的款项又不能一直放着,就用到了其他项目上,具体的使用情况也在清理中。
  “钱清完之后肯定会还,不够的变卖资产也会还,想要房子的就拿房子顶,不想要的就给钱。”宋经理说,公司具体借了多少人的钱和总款项现在还不清楚,正在清理之中,等清理完毕就会上报上级领导,再制定下一步的退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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