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王明婧) 10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在单位辞职后,拖欠的约200元的工资被克扣,只剩40多元。但公司表示,被扣工资在合理范围内。 去年11月,王女士到金不换减速机有限公司工作,今年3月4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辞职。“2月25日到3月4日的工资没有给我,共200多元钱。”王女士说,公司表示拖欠的工资不满半个月,不能给她。经过德城区人社局调解后,公司同意返还,但是本该200多元的工资被扣到40多元。 据王女士说,她在公司做客服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客服有0.05%订单提成,销售有2%订单提成。王女士曾单独做成一笔订单,公司作为奖励,让她与销售人员一样享受2%提成。索要工资后,公司要把多余的提成退回来,最后只剩40多元。记者了解到,王女士没有签劳动合同。 “她是3月1日辞职的,公司只欠她4天钱,总共140多元。”金不换减速机工作人员说,王女士作为客服只能拿0.05%的订单提成,再者订单并非她单独完成,由于家庭等原因对她特殊关照,提高了待遇。该人员反映,王女士辞职后态度非常不好,公司才决定拿回提高的待遇。 德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曾帮王女士协调过,双方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因王女士没有再进行投诉便搁置了,现在无法证明双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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