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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
此次主要调整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其中,教师、医生调整幅度最大 | |
- 2013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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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许君丽 报道 □通讯员 孙英丽
本报4月10日讯 日前,记者从环翠区机关保险事业处获悉,一年一度的缴费基数调整于3月份基本结束,其中财政拨款单位全部调整完毕,差额、自收自支单位尚有个别单位未及时申报,暂未调整。经过对比分析,教师、医生调整幅度最大。 环翠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均以上年底参保人员的档案工资应发数为标准,扣除住房补贴、独子费等项目作为当年缴费基数。每年年初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一年一个缴费基数不变。 继教育系统完成绩效工资改革后,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于2013年2月也调整到位。考虑到维护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自今年2月起,奖励性绩效工资加入缴费基数里面,因此,2013年进行了两次缴费基数的调整。经统计,2013年1月调整完后,月人均缴费基数为2664元,2月份第二次调整后月人均缴费基数为3060元,为近几年调整幅度最大一次。 经过对比分析,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影响,教师群体调整幅度最大。卫生系统虽尚未进行绩效工资改革,受实际发放工资影响,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较去年也有很大幅度提高。目前,教师、医生群体的缴费基数普遍高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基数。对比2012年缴费基数,教师、医生人均月增长约六、七百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人均月增长仅为一、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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