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海洋局: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零污染
2013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新浪微博
QQ空间
腾讯微博
人人网
更多
据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国家海洋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实现零污染的有效措施,否则将一律不予核准。
通知要求各级海洋部门认真审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不得越权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不符合海洋工程区划关于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
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