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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瓶超15年要强制报废
  • 2013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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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化石油气瓶几乎每天都与市民生活密切接触,但是您家的液化石油气瓶安全吗?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液化气瓶使用超15年就要强制报废。
  东阿县质监局在此提醒,市民应对自家液化石油气瓶开展安全自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螺丝瓶;瓶体气瓶标识要齐全,定期检验在用液化气瓶,一般气瓶检验周期为3年,使用时间超过15年的气瓶要强制报废。
  同时,市民应合理使用液化气瓶,气瓶和灶台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防止倾斜,严禁敲击碰撞,软管要定期检查更换。严禁将气瓶内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残液。并应到有充装资格的合法单位进行充装。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气瓶要及时淘汰,确保用气安全。
       (李璇 潘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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