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金巍)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业价格秩序,物价局印发《德州市餐饮服务业明码标价规范的通知》,要求点菜间采用实物或图片展示菜品,并在价格表上标明菜品的主料重量等信息。 据通知规定,大堂酒吧酒水、饮料摆放柜台,要使用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进行明码标价,内容要填写齐全。服务吧台摆列的酒水、饮料、香烟等商品,应使用制式标价签标明品名、产地、等级、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点菜间采用实物或图片展示菜品的,应使用餐饮业标价牌或价目表标明菜品的品名、主料重量、容器规格、计价单位、售价等内容。鲜活水产品按重量或个数销售的,可以在使用标价牌标明品名、单价的同时附加价目表标价。雅座和散席大厅内利用菜谱标价的,也应标明相关内容。 需要收取服务费、加工费的,应在价目薄、菜谱中标明或在消费前明示。提供棋牌室、保龄球、游泳馆、洗浴中心等服务项目的旅店,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利用标价牌标明服务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内容,所标示的收费标准必须是该收费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有例外,应予注明。所有价目表的落款处,均需标明价格监督部门的名称和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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