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4月14日讯(记者 董梦婕) 日前,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4月份起,市局承担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职责分工调整的通知》、《关于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发证等环节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职责和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审批工作职责,实行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审核、发证“三分离”。 对承担的9项行政审批项目,细化为26个办理小项,并逐项制定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审批依据、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切实作到政务公开。推行“135”工作法,即:对“每一个小项”,分成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从提请材料及份数、办理部门、办理人、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五个方面”制定工作标准,强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责任,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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