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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交警发微博教网友正确走烟台路“T”形路
  • 2013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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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交警微博截图。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徐艳) 细心的市民可能发现,在新市区烟台路与胶州路、市政府前路相交形成的两个“T”形路口,最近设立了交通信号灯。为了方便管理,日照交警部门将这两个“T”形路口作为一个十字路口来管理,12日,日照交警发布微博指导市民如何行驶,网友直呼很贴心。
  日照交警部门介绍,4月12日,在烟台路与胶州路和市政府前路的“T”形路口设置了信号灯。为了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让市民正确行驶,他们自己制作了示意图和行驶路线,通过交警的官方微博向市民传达。
  具体的走法是,东西方向信号灯绿灯亮时,胶州路和市政府前路方向来车按以下规则通行:从胶州路驶往市政府前路或从市政府前路驶往胶州路的车辆应沿地面黄色导流线直接驶入,严禁在两个“T”形路口之间的位置停留等待。
  “从胶州路或从市政府前路右转驶入烟台路的车辆不受信号灯限制,可以通行。”日照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介绍。
  东西方向信号灯红灯亮时,胶州路和市政府前路方向来车按以下规则通行:除右转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外,禁止直行和左转。
  “如果车辆越过停止线驶入烟台路,然后再按南北方向绿灯指示驶入胶州路或市政府前路的车辆视为闯红灯,交警部门会依法处罚。”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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