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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大货,三类违法最难查 |
交警将对占用高速最左侧车道、故意遮挡号牌、疲劳驾驶加大执法力度本报记者董钊 | |
- 2013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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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416/A12/A12_0295.jpg) | 15日,济南交警在经十西路对货车进行集中检查。 本报记者 董钊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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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而酿成的交通事故多次发生,从4月1日起,我省针对大货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对于一些执法上存在的难点,比如占用最左侧车道、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疲劳驾驶等行为,也在寻求可解之道。 “电子警察” 能识车牌颜色 在这次大货车整治专项行动中,记者多次采访发现,大货车行驶在高速路上,占用最左侧车道的情况比较常见。而根据法律规定,在三车道以上的高速公路上行驶,大货车不能占用最左侧车道。 “最左侧车道的最低限速一般为110公里/小时,而大货车的最高限速为100公里/小时。”德州市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办公室主任董京国表示,如果大货车驶上最左侧车道,将对车流的正常行驶速度产生影响。“交警不能随意拦截车辆,查处类似违法行为,只能靠录像取证。” 现在,一种“电子警察”出现在了济南绕城高速,这个监控设备主要抓拍大货车和大客车占用最左侧车道的违法行为,其原理主要是依靠对车牌的颜色识别。如果黄色车牌的车辆驶入,立即抓拍。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扣12分直接降级 15日10点21分,在济南市经十西路和齐鲁大道路口,一辆大货车被民警叫停。记者看到,这辆货车的车牌已经被一层厚厚的泥土所覆盖,车牌上的数字要凑得很近才能看清,而车尾的放大号也非常模糊。 民警向记者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该车驾驶员没有对污损号牌及时清理,已经违反了这一法规。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交规,已经将记分分值从6分提高到了12分,驾照直接降级。据槐荫交警介绍,近4年来,类似这样的行为已经大幅下降。 “执法的难点在于主观故意的界定上。”交警表示,对插光盘、粘贴掩盖等明显的主观故意,要从严处罚。 防疲劳驾驶 车上装GPS定位 15日,在章丘市宏运达特种气体厂,一台电脑上显示着29辆货车的行进状态。这些车辆主要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如果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新交规对于疲劳驾驶的处罚也提高了分值,规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 交警表示,目前主要是联合运营企业加强监管,安装GPS定位系统,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 □相关链接 查了20多辆货车 10辆有违法行为 本报济南4月15日讯(记者 董钊) 15日,济南交警在进行大货车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看似不起眼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两证不全、安全技术不达标、超载等方面。 4月15日,济南市槐荫交警大队在经十西路齐鲁大道路口集中整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由于这个路口附近施工地点较多,各种货车、混凝土搅拌车、吊车等大中型车辆来往比较频繁,同时,由于经十西路连接高速公路,很多下高速的外地车也加入到车流中。 9点50分左右,一辆混凝土搅拌车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检查发现,该驾驶员没有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驾驶员表示证件都有,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打电话通知同事将证件带来进行检验。槐荫交警大队民警介绍,按照规定,未携带证件需要将车辆扣留,并给予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民警一共对20余辆货车进行检查,查处未带行驶证、未带驾驶证、车辆号牌污损等违法车辆共1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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