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杜元敏 李衡) 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关政策出台,这是连续第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政策从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养老金4月底前发放到位。 “4月20日力争将市直企业2.5万余名退休(职)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凡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每人每月按136元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2012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1%计算增加。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第一部分按德州市退休人员标准的80%,即108.8元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2012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1%计算增加。 此次调整对部分人员给予适当倾斜:一是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150元;二是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60元;三是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60元和100元。其中,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90元、100元和200元。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头条链接 1、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每人每月50元提高基本养老金。 2、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养老金的增加标准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3、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按规定的一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按规定的二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61元;按规定的三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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