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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认为客观条件不具备
驾考暂不接受个人报名
  • 2013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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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王乐伟) 日前,针对网友提出的“能否不参加驾校培训而直接参加驾驶证考试”的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称,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15日,记者从德州市车管所了解到,目前因教练车、场地等客观条件达不到,德州暂不接受个人报名“直考”驾照。
  按照惯例,报考驾驶证时以驾校为单位统一向车管所申请,“目前还不接受‘直考’的个人报名预约。”德州市车管所徐主任解释说,市民自行学车条件不足是主要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教练车与普通机动车不同,而教练车目前几乎只有驾校才拥有。除了车的问题,教练和场地也难确定。
  “不接受‘直考’是针对初学人员和增驾人员,还有一部分人是可以以个人名义到车管所申请参加考试。”徐主任说,因扣满12分或者忘记年审和体检被注销驾照的驾驶人员可以个人申请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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