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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有了“三字经”
2013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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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陈楠 王兵)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善恶分,是非辨,荣与辱,只一念……”近日,夏津县司法局为社区矫正人员编撰了一篇改造自我“三字经”。
据夏津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离社会服刑的实际,如何促其自我改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社区矫正三字经这一形式改变了社区矫正“灌输式”的单一教育模式,提高了教育矫正的质量,也受到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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