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6日讯 烟台市老龄办、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文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举办第四届“烟台市老年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定于2013年4-10月联合举办“第四届烟台市老年文化艺术节”。 据悉,本届艺术节活动设置了声乐类、舞蹈服饰类、综艺类(器乐、曲艺、小品)比赛以及书画、摄影作品评选及获奖作品展览等内容。 凡居住在烟台市范围内的5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报名参加。其中:声乐类、舞蹈服饰类、综艺类参赛人员年龄应为50(含)周岁以上;书画类参赛人员年龄应为60(含)周岁以上;摄影类作品主题为“人人都会老”,作者没有年龄限制。本届“老艺节”设有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承担系列活动日常工作和对节目作品的评审工作。 老年人可直接到所在乡镇(街道)或所在县市区老龄办填写《报名表》报名,经过乡镇(街道)初赛、县市区复赛,最后进入全市的总决赛。活动分别设置了单项奖(比赛节目设立最佳演出奖、优秀演出奖、演出奖、优秀奖;书画、摄影作品按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组织奖和创作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将由主办单位发给奖牌和证书。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书画、摄影作品可分别作为加入烟台市书协、美协或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通讯员 鲁燕 记者 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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