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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省城限行黄标车
9月份公示限行区域和时段,提前报废将获补贴
  • 2013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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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陈玮 实习生 衣丽 周媚) 今年10月1日起,济南将对黄标车在特定区域和时段实行限行措施,提前报废黄标车将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贴。
  在近日召开的研究淘汰黄标车专题会议上,副市长王新文表示,淘汰黄标车是治理汽车尾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从今年10月1日起,将对黄标车在特定区域和时段实行限行措施,严格按国家排放标准提高机动车转入和登记注册门槛,对提前报废黄标车给予一定经济补贴,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社会监督等措施推进淘汰黄标车。王新文要求,6月底前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9月份公示限行区域和时段,争取2015年前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截止到3月25日,全市共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297376枚,其中新购置机动车核发绿色机动车环保标志66692枚;各环检机构共检测各类型在用机动车236437辆,核发绿色环保标志210944枚,黄色环保标志19740枚,“黄标车”全市占有率不足一成。
□相关链接: 机动车黄绿标
  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简称“绿标”,是对符合国家规定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一种证明。与之相对的是“黄标”,是对尾气排放较严重机动车的一种区分。简单地说,车辆检测数据达到我省目前的排放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标志,达不到现行标准但能够达到车辆出厂时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标志,车辆检测数据超标的,不予核发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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