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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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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东明4月17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朱殿立) 东明县的王女士是一名为网店刷信誉的“刷客”,每天赚取三四十元佣金。没想到,前不久她在为一家公司刷信誉时,却被骗了1200元。 今年3月初,家庭主妇王女士接触到一份特殊的职业“刷客”,通过家里的电脑为网店刷信誉,每天都能收获三十四元的佣金,不仅消磨了无聊的时光,每每看到到账的佣金还特别有成就感。 4月11日,王女士在网络上看到了一家公司在招刷客,在网上查询公司信息后觉得还算靠谱,便用QQ与其客服人员取得了联系。客服人员称,刷客需要用垫付单(即自己出钱垫付,后收佣金)方式做任务。“以前做任务我都用红包单,即卖家给红包用于购买商品,我不用支出本金,当时虽然也有顾虑,但是客服说用垫付单做任务收入高,我就答应了。” 紧接着,对方给了王女士一个网站,并要求她购买8张面值是100元的充值卡。王女士发现这部分钱并不通过淘宝交易,对方解释称,淘宝最近抓得比较严,并让王女士放心交易。轻信对方的王女士按要求买了800元的充值卡,并把购买后所收到的来自某网站的邮件提示转发给了该公司客服,完成了交单的全部程序。 “要收取佣金时,对方说我还得交500元激活一个佣金收款账号,我说自己银行卡里只有400元后,她说400元也可以,之后明明充值成功了,对方却说我的账号激活失败,还得再次充值。”王女士说,此时已经投入了1200元,而对方承诺好的佣金却在各种借口下迟迟不到位,此时她才察觉到自己被骗了。 东明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黄建华表示,商家通过刷客提高自己的信誉,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种虚假宣传涉嫌欺诈消费者。另外,刷客都是通过网络交流,一旦被骗,不仅难以保存证据,而且维权成本太高,提醒消费者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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