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通讯员 卜凡军 程亮 记者 王泽云) 3月1日开始,滨城区民政局对全区范围内对城乡低保、优抚进行了普查,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387人。 乡镇办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了自查,5个督导组从4月6日开始对全滨城区10个乡镇办62个社区602个村居的城乡低保对象和优抚对象按比例进行了督导抽查。各乡镇办严格按照普查要求彻底进行了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和死亡优抚对象,每个乡镇办工作非常仔细、到位,尤其是秦皇台乡对每个户低保户或优抚对象都全程进行拍照存档,及时了解家庭变动情况,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坚决予以取消。 通过对全滨城区普查,在3月份农村低保9156户13221人,城市1764户3280、优抚对象3474人基础上,取消了农村低保对象208户387人,城市低保对象34户166人,优抚对象死亡24人,有效杜绝了乱保、人情保和死亡后注销不及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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