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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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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单位出资代建教育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列入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进一步扩大实施“优质学校带动战略”;每年各县(市)区骨干教师交换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30%;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陈玮 李飞) 近日,济南市下发《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城区、农村超班额班级要求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和5%。从今年起,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将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 从今年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先考试后报名,为学生提供多次报名选择机会。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今年,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的名额都将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某中学校长解读说。济南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教育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今年的招生政策,将于近日对外发布。 《意见》指出,到2013年底,章丘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达标验收,长清区、济南高新区实现省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到2014年底,长清区、济南高新区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实现省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班额招生,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学校一二年级每个班的学生人数都达到了60人,中高年级每个班也有50多人。”省城某小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该老师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家长热衷让孩子就读热点学校,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超出班额的学生大都是择校生。” 为解决“大班额”的问题,《意见》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和薄弱学校提升改造,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城区、农村超班额班级分别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5%。目前,济南市规定班额为普通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每个班级不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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