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董钊 实习生 张希月) 广受关注的“牌托边缘距牌照号码不足5mm要受罚”一事,即将成为现实。20日开始,济南市正式对故意遮挡、污损等影响号牌识别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济南交警支队自2月2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16项涉牌涉证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时间、集中警力进行整治,其中包括“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不足5mm”等行为。在此期间,不少驾驶人开始更换牌托。 截至目前,济南市共查处假牌、套牌、挪用号牌126起,故意遮挡号牌39起,污损号牌31起,无牌上路1243起,大型货车放大号不清8462起,全部依法进行了整改。 在此期间,除套牌、假牌、无牌、遮挡等性质严重、涉嫌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外,济南交警对于驾驶人不按规定安装(或放置)号牌与临时号牌、号牌污损、底色或字符褪色等涉牌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教育、督促当事人立即整改,消除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由于此次行动涉及面广,主动更换牌照、规范牌照安装的车辆较多,截止到3月7日,还有很多车辆没有自行整改完毕,交警部门决定对“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不足5mm,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等五项违法行为继续进行自我整改。 整治期间,共对2545辆次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违法车辆给予了温馨告知,对58次车辆进行了2次温馨告知。同时,车管部门共办理各项业务118762辆次。其中补、换车牌16788辆次,更换牌托46681辆次,更换固封装置55293辆次。 目前,为期两个月的规范机动车牌照管理行动即将结束,下一步关于涉牌涉证的整治工作将进入常态化的管理,济南交警决定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仍然没有进行整改的一些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从4月20日开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根据相关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要被记12分并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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