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王河12艘游船搁浅追踪 |
| “不但要能行驶还需能停靠” |
| 律师称,既然签订协议就应该保证游船运行 | |
- 2013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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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4月18日讯(记者 李贺) 18日本报以《赵王河12艘游船搁浅一年半》报道了市民王学宪2011年与菏泽市水利局签订了游船中标协议后,因开发区园林处阻止其游船靠岸经营,至今游船搁浅在万福桥下。律师认为,既然王学宪与水利局签订中标协议,水利局就应该提供游船运行条件,不但要能行驶还需能靠岸。 就王学宪的游船困境,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律师翟效军认为,既然王学宪与菏泽市水利局签订中标协议,水利局就应该保证游船能够正常经营,提供相应的经营环境。不但让游船能够在水中自由航行,还需要有停靠点。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水利部门与开发区园林处进行协调,以保障王学宪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证王学宪的游船能够正常经营,2011年的时候我们曾经对赵王河中其他游船进行过清理整顿,还暂扣了20多艘船,但是我们没有对水岸的管理权,所以无法向王学宪提供游船停靠点。”菏泽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对王学宪的遭遇表示无奈。 对此,翟效军向王学宪建议,如果不能保证游船的正常经营,他可以诉诸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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