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陶相银 报道 □通讯员 夏旱雨
本报4月18日讯 17日,犯罪嫌疑人冯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逮捕。3月19日,冯某与工友莫某在酒后发生争执,莫某用刀将冯某划伤,冯某一怒之下将莫某的半个鼻子咬掉。 冯某和莫某都在环翠区羊亭镇一工地上打工。3月19日晚间,工友们聚在工棚内喝酒,23时许,冯某和莫某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继而厮打起来。打斗中,莫某用水果刀把冯某左侧腋下划伤。在被工友们劝开后,冯某才发现自己被划伤,顿时怒不可遏地再次冲进工棚,将莫某按倒在床上,冲莫某的鼻子咬了一口,致使莫某右侧的半个鼻子被咬掉。 事后,冯某和莫某都住院治疗。而经法医鉴定,冯某的划伤是轻微伤,而莫某鼻子右侧鼻翼全部缺失,已构成重伤。 冯某在审讯中辩解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办案民警介绍,如果冯某伤人发生在打斗中,可以认定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但冯某是在被劝开后再次伤人,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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